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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兰屯市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反税收管理
 
案件名称 扎兰屯市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反税收管理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扎地税罚〔2017〕586号 处罚类别 违反税收管理
处罚机关 扎兰屯市地方税务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150783 行政相对人名称 扎兰屯市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生效期 2017-12-10 处罚截止期 2017-12-25
公示期限 一年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处罚事由
位于成吉思汗镇政府东侧2016年6月份属期土地增值税未申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结果
罚款2000.00元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7837644718307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文阁
备注